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0月13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苑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三届历次全会和市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全力保障临汾经济发展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供给侧改革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着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制定实施意见,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日常联络等三项制度,成立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协调领导小组,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事故调查57起,依法查办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16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765件,为国家追缴土地出让金等6700余万元。
着力依法保护民生民利。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深挖细查群众身边的“蝇贪”和“蚁贪”,立案侦查涉农资金、专项补贴、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40人、渎职侵权犯罪78人。严肃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刑事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136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批准逮捕非法砍伐、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119人。
着力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刑事犯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906次,有行贿记录的1130家单位、660人被取消招投标资格。开展重点工程“十百千”专项预防活动,在10个重点领域和9个省级重点工程设立预防工作联系点107个。
二、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责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自觉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恪尽职守保稳定,千方百计促和谐。
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和黑恶势力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101人,提起公诉13138人。先后依法办理了孙波等4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宽缓措施,依法决定不批捕1027人、不起诉872人,减少了社会对立。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防止“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经建议,289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推行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146人,不起诉28人,附条件不起诉24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892件次,涉检信访数量逐年下降,全市有5个检察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主动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成功办理信访积案106件。积极实施国家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13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76.2万元。妥善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8件,发放赔偿金31.3万元。坚持每年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帮助解决问题8021件。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最先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办理接访案件。
三、坚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始终坚决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落实预防措施,创新预防途径,努力做到有力惩治腐败、更加有效预防腐败。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93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87人。查办涉嫌犯罪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5人,其中依法办理了长治医学院原院长王庸晋、山西焦煤集团原副总经理刘生瑞和省国土资源厅原总工程师李成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
注重办案方式效果。健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纪法分开和纪法衔接。2016年,集中开展了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送涉嫌职务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专项工作,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92人,移送涉嫌违纪案件线索17件24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真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90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发案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213场,在国土、税务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638次,发出防控风险检察建议377件。举办各类警示教育讲座和预防宣传12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余人。同时,通过拍摄警示微电影和举办廉政书画摄影等方式,深化宣传效果。总结借鉴曲沃县检察院经验,研发并上线运行了“阳光百姓工程涉农资金监管系统”,监管涉农资金40亿余元。
四、坚持强化诉讼监督活动,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立案906人,监督撤案507人,纠正漏捕417人,纠正漏诉400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65件。全面推行检察官介入命案侦查机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自侦部门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为适应新的任务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全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室”。共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95人,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077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违法2575件,严肃查办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42人。深入开展“规范监管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
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加大对裁判不公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213件。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72次,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48件次。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共发出检察建议1468件,均被采纳。
五、坚持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年来,始终坚持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大对基层院班子的协管力度,认真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包点联系基层院、市检察院派员列席基层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共有188名干警、92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临汾市文明标兵单位”,15个基层检察院通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验收。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人才强检工程。大力抓好学历教育。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多措并举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2015年,市检察院首次成功申报并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年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机关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通过警示约谈和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打好“预防针”,筑起“防火墙”。注重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先后开展检务督察活动211次。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27名违纪干警给予党政纪处分,纯洁了检察队伍。
六、坚持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全力保证规范文明执法
五年来,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89次。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87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295次。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通过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57起案件,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2015年,对查摆出的636个不规范问题全部进行了逐项整改,并修改完善、制定新制度59项,努力建立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政协转办的15起案件,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充分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并积极将相关意见建议转化为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构建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律检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对符合“七类案件或事项”的90起案件,全部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深入开展“三深入”实践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市检察院制订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实施方案》,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检务公开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程序性信息9305条、重要案件信息673件、法律文书2802份,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867件,各项指标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大力加强全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发表稿件411篇。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决胜期,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抓住机遇、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345”战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深入创建“六型”检察机关,全力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突出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科技创新等犯罪,突出查办和预防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更加扎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打击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污染环境等犯罪的力度,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增强办案意识,更加坚决惩治职务犯罪。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要求,继续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资金、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国家扶贫补助资金审核发放背后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更加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积极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布局的调整,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变更执行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
五、进一步增强根本意识,更加有力夯实发展根基。进一步加强两级检察院班子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坚持健全规章制度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打好教育管理“组合拳”,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检察队伍。
六、进一步增强攻坚意识,更加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目标,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和坚持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坚持加强职业保障相结合,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切实打赢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战,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正能量。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