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禁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的紧急通告

2017-02-13 08:52:11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关于禁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的紧急通告

  为持续提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做好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二、提倡采取机械还田、离田清运等方法处理秸秆,提倡所留农作物秸秆全部深翻还田沤肥,要合理妥善堆放秸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凡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被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和财产损害损失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树立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给大气环境和安全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人人行动,从我做起,自觉抵制焚烧行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举报电话:1236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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