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1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乔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四个月以来的主要工作
承载着全市人民和各位代表的期望与重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自去年10月产生并开展工作。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345”战略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12345”工作思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总结、继承,完善、提高,推进、创新的要求,在历届人大良好而坚实的工作基础上,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四个月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8项,调研视察10项,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全市工作中站位全局
树立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是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坚强保证。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不辱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牢牢抓在手上。常委会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研讨2次,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专题培训3次,使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与此同时,集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常委会议事规则等,专程赴侯马彭真故居参观学习,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认识,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确保市委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换届以来,对市委提名推荐的3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和57名拟任干部依法进行补选和任命,全部顺利当选,实现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与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的高度统一。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探索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新思维、新路径,常委会集中开展“走基层、访代表、听民声”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走访17个县(市、区)、35个单位、90余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单位、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倾听群众呼声,使常委会各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接地气、察民意、聚民智,代表人民意愿、顺应人民期待,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临汾坚持好、完善好、践行好。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强化重点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不忘初心
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永远是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主要开展了四项监督工作。
加强计划预算执行监督。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重大投资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督。为督促《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去年12月,常委会邀请山西财大专家教授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两院”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等进行《预算法》专题培训。同时,启动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建设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促进了各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自觉性。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常委会把脱贫攻坚列为任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各包联县(市、区)和扶贫联系点开展了多项视察调研工作;组织省人大代表深入曲沃、乡宁、吉县、大宁、隰县、汾西6县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3条;采取“统一部署、深度了解、分步实施、全面监督”的方式,成立专题调研督查组,深入到16个乡镇、21个贫困村、80个贫困户,对接电商扶贫企业和带动致富企业8个,对6个贫困村开展蹲点调研。在隰县、永和、大宁、吉县、蒲县等地,组织市直10个相关部门召开脱贫攻坚专题座谈会,形成有效建议和帮扶措施75条,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常委会四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报告,提出脱贫攻坚7条建议,转交市政府研究落实。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去年10月,常委会组织开展对霍州、洪洞、襄汾、翼城4县市环保工作的全面督查,提出整改意见30余条;11月,组织开展以“消除雾霾,守护蓝天”为主题的“2016年平阳环保行”活动,采取督企与督政相结合,执法与采访相结合,对平川7个县(市、区)及部分山区县、90余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检测站等进行督查,对19个涉污企事业单位和污染源进行执法采访,并在《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督查情况,推动全市“铁腕治污”行动,落实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各项措施,集中解决了一批污染突出问题,推动了相关县(市、区)和各职能部门环保工作的整体开展。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针对我市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常委会听取审议了《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的报告,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提出实施完善的意见;针对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古县、洪洞等地乡、村医疗机构,就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发挥、诊疗科室设置、县乡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村级卫生室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市政府实施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对全市学前教育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食品安全等4项涉及民生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努力使常委会工作在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上发挥有效作用。同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四个月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全部及时交办、转办,接待来访人员38人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积极稳妥,在启动立法工作、夯实立法基础上务实作为
开展地方立法,是本届常委会一项全新的工作。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立法法和省地方立法条例,多次专题研究立法工作,确立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从建立机制、具备能力、制定规则、确立计划入手,扎实做好立法工作的各项准备。
夯实立法基础。努力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立法工作。去年10月法制委员会产生后,常委会及时组建相关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立法工作队伍,组织多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法制机构等人员,赴全国人大、省人大专题学习立法法;邀请省人大领导、专家来临进行工作指导;学习借鉴兄弟市立法经验,着手制定地方性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听证、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首批选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方面20名专家学者为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确定山西师范大学为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在尧都区法院、市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等6个单位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开展立法专题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提高社会各界关注度,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立法工作。
制定立法计划。常委会紧密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征求立法项目建议,组织专人到各县(市、区)和多个部门开展立法调研,通过专题座谈、意见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在临汾人大网站刊登立法项目建议征询公告,向“一府两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461份,征集立法建议项目62件。按照轻重有别、急用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筛选编制了2016年—2020年五年立法规划,确定一类项目12件、二类项目30件,其中2017年立法正式项目4件、预备项目2件。
拟订立法条例。《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我市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以立法法为依据,严格遵循地方立法工作原则,在省人大的悉心指导下,形成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通过《临汾日报》、临汾人大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收到意见建议121条,并根据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分别在常委会三次会议、四次会议上进行了初审、再审,业已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
推进严格执法。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防教育法》和食品安全“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对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的监督,完成了9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依法作出决议。
四、坚持人民至上,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上服务保障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常委会做好工作的源泉和动力。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和服务。换届之后,常委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新当选的390余名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增强代表的履职责任和履职能力。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0000余人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17个县(市、区)电视台和临汾电视台进行了录播,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报纸、杂志、手机微信等各种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向代表通报市情政务和人大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75件,常委会及时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专题会议,实行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和相关工委分工督办等工作制度。目前已全部办理,办理率达100%,得到解决和意见采纳152件,占答复总数的86.9%。
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常委会开展市人大代表跨行政区域交叉视察,组织30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深入到17个县(市、区)的企业、社区、农村重点项目工程进行视察;组织41名省人大代表到9个县(市、区)对文化旅游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使代表从更广的范围了解市情民意。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共组织18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视察调研、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活动。
五、坚持固本强基,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上从严从实
常委会把抓好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忠诚担当、强化素质、规范运行为抓手,推动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集中研讨、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对标看齐、践行“两学一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机关党委换届,强化“一岗双责”,促进干部明规守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深入21个基层单位开展专题调研31次;按照市委部署,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促使全体党员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知敬畏、行动上守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突出抓好学习培训,着力打牢工作基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赴北京、上海、成都、太原等地参加学习培训,使人大干部不断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符合新要求。
大力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从构筑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入手,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常委会公报、《临汾人大》期刊、临汾人大网站和《临汾人大年鉴》质量,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
各位代表,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实现了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这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时代新定位,赋予我们新目标、给予我们新动力。4个月的工作,常委会所有同志牢记誓言、恪尽职守、勤奋务实。虽然很多工作仅仅是开始,很多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很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着力与探索,但4个月的工作,使我们深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始终树立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是我们的第一使命;始终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始终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利益是我们的第一责任;始终提升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是我们的第一保障。站位全局,不忘初心,务实作为,服务保障,从严从实,是我们换届以来的工作实践,更是今后必须持之以恒的坚定坚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继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更大贡献!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中共临汾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强劲动力和法制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围绕工作总体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服从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要求,统筹安排立法、监督、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代表以及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认真履行推动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责任,找准发挥人大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眼全局,围绕大局,扭住热点合力攻坚,重点对生态环境治理,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等进行执法检查,助推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瞄准重点持续发力,就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并听取专项报告;把住着力点依法履职,重点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创新驱动等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对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推动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决策意图。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握立法规律,按照有特色、可操作、能推动的原则,坚持立法与党委重大决策相对应,与人民群众关切相呼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法规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程序,启动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法规准备、调研、审议工作,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继续建立健全立法人才库、立法咨询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立法人才在我市立法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多渠道多途径,扩大代表、专家、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增强民意和认同基础;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推进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努力形成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制订市区燃煤污染防治、文化旅游资源利用和保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法规,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预备项目的立法调研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法善治。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围绕“345”发展战略,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在市直医疗资源整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按照《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听取审议全市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完善程序、加大力度、增强实效。进一步完善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个工作常态化机制。同时,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的“三账”监督,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
四、切实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代表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从各方面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着力深化代表主题活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继续组织开展跨行政区域分片交叉视察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改进组织方式,增强实际效果。积极组织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重要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各机构工作的参与,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全局,更积极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继续推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三公开、两见面”制度,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使代表小组活动成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基本形式。加强代表培训,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分期分批组织不同行业的代表有针对性地赴省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和考察学习,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担当起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做到高点定位,实点用力,在大局下开展工作。健全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作用。重视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适时召开市、县、乡代表工作会议,强化对县级人大干部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活力,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崇高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殷切期望。让我们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观照人民生活、命运、情感,表达人民心愿、心情、心声”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务实为民的使命担当,同心同德、依法履职、砥砺前行,努力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