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闫璟) 3月2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治平、王金珍、张庚博、王国平、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草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及说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最后,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日召开。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是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及各建议办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建议,切实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凝聚全市干部群众的智慧力量,在新时代做好改革发展新答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将正式启动筹备工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材料,全力以赴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