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4月2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治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和国家事业开启了新征程,我市的各项事业有了新的更大的发展。2017年也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谋新篇、开新局。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5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2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5项,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在坚决维护核心、始终看齐紧跟上旗帜鲜明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时间学习领会,联系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先后组织人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1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讲坛”12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在曲沃组织召开了市、县、乡人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书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把牢政治方向,切实提升常委会在总结继承中明确发力重点,在对标先进中创新思路举措;牢固树立市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的理念,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常委会就重大事项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18次;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着力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考试、供职发言、审议表决、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突出政治先进性、代表广泛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了我市出席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62名代表的选举工作;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及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选举任命了市级监察委班子,确保我市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切实当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关键领域,在地方立法工作上破题开局
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有力地提高了地方法治水平。常委会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聚焦问题,顺应民意,突出急用先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立法原则,完成了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上报审批工作,我市地方立法有效开局。
确立立法规范。制定了规范立法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临汾市地方立法条例》,建立了立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等工作机制。
确保立法质量。最大程度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集中群众智慧。立法工作中,主任会议成员多次赴外地学习立法先进经验,带队开展针对性考察调研,多层次、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约2000余人(次);积极探索专家论证制度,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加强立法协调工作,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联系,积极争取省人大的支持帮助,有效保证和提高了我市的立法质量。
突出急用先立。先后制定了《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临汾市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管理办法》和《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4部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年立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各市前列。
三、加大监督力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服务全市大局上担责履职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345”发展战略,聚焦全局发展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坚持聚焦脱贫攻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3次对乡宁、吉县、大宁、永和、隰县、蒲县、汾西、古县、安泽、浮山的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光伏扶贫、消费扶贫、生态扶贫工作进行连续视察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脱贫攻坚;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谋划项目帮扶、着力带动就业、培育“造血”功能、热心无私奉献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了贫困村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主任会议成员心系帮扶点,按责任书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推动机关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解决实际问题,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转交市政府研究落实。
加强环境保护督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以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的视察,推动工业企业提档升级、深度治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6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支持市政府大力实施“八大治污”和“八大工程”,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平阳环保行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以“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临汾”为主题的“三晋环保行·临汾在行动”活动,先后对7个县(区)的26个涉污企事业单位和污染源,就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省环保条例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冬季清洁供暖、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指出问题,跟踪督促市政府牵头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大力推进转型综改。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将转型综改工作作为全年跟踪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举办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转型综改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视察,召开转型综改主要部门座谈会,听取并审议《全市转型综改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专题考察组赴天津自贸区和山东日照、临沂、福建厦门等地开展外向型经济考察,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审议通过临汾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审议通过《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政府补助事项》的议案,努力使常委会工作在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有效作用。
努力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法检两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市公安局及直属分局、尧都区公安局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全市公安系统提升执法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进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努力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自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强大推动力。
注重推进民生改善。针对市区医疗资源整合等工作,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区医疗资源整合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了养老院建设、家庭教育立法等调研,对《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使常委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坚持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5件(次),全部及时交办、转办。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上求实创新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通过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强化代表培训、开展代表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和意见148件。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并实行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和相关工委分工督办的工作制度。同时,确定了10件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各承办单位全都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台账,继续采取“三公开、两见面”的办法,目前已全部办结,真正使代表的真知灼见有效转化为临汾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
拓宽代表知政渠道。一年来共安排26名省人大代表、10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机构的活动60余人次,参加“两院”征求意见座谈会、旁听案件30余人次。通过《临汾人大》期刊、“临汾人大”微信公众平台、临汾人大网站等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的渠道。
强化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代表制度,完善代表监督和履职考评机制。组织省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情况和意见,提高视察调研活动质量。
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上有新进步
加强政治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对标看齐、学思践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严肃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扎实有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狠抓“三基”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常委会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推动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转变。
坚持领导带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持续开展“走基层、访代表、听民声”活动,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深入基层、走进代表,倾听代表呼声,解决群众需求,累计走访60个单位、179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形成调研成果30篇,为常委会各项工作决策提供了一手资料。
坚持制度推动。市人大先后制定完善了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等10项制度和常委会机关加强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等22项制度;制定出台了改进监督工作、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36项,履职行为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协、社会各界支持配合、鼎力相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向参会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知,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十九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需下大功夫;立法工作水平质量需大力提高;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需进一步创新方法;常委会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研究,采取切实举措,推动工作进步。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动“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建设、“345”战略实施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围绕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是党的十九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明确定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决定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事项,赋予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使命。我们要联系临汾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宣传、践行宪法法律的神圣职责,带头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普及宪法知识,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建设为己任,确保把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始终不渝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始终不渝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政治高度谋划、部署和推动立法工作,把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立法工作中;始终不渝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推进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制定,加快立法进程,相关专门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协调好政府部门承担的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法规草案;要建立向县乡人大机关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制度;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继续做好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的建设工作;完善公布法律案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讨论的积极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将我市在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快制定出台《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做好电动车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制定工作。
三、坚持服务大局,改进监督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三大目标定位,坚决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视察,推进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大力推动实施“345”发展战略,促进和保障转型发展,围绕深化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升级等事关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综合运用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生态环境治理是转型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支持市政府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形成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推进全市预算联网监督建设,扩大预算联网监督范围,努力实现全市预算网监督全覆盖;围绕推进法治临汾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扫黑除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4部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改进和完善“三账”监督、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四个工作常态化机制。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
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下去,把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积极为临汾各项事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组织代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境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助力旅发大会等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着力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根据人大代表所在选区、单位及其工作性质,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统筹安排培训内容,增强代表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本领;要探索建立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评议工作机制,强化代表管理监督,探索完善代表履职情况档案登记、述职评议、公示公开等制度建设,确保各位代表尽心履职、积极履职;要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网络,为代表履职畅通渠道、建好平台;要强化作风建设,引导广大代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
五、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党委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进行“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讲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机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反对“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表现,以人大党建的新加强引领人大事业的新发展;认真研究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把传承和发展、创新和求实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运行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具时代性、充满生机活力;打造法治型机关,突出能力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把握大局的能力、议事决策的能力、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自觉做到与群众同甘苦、共忧乐;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赋予新使命。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争当全省转型发展排头兵,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的新临汾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