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09:03:00 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 王彤 瑞峰 东平) 永和县把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党员工作作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力量薄弱、后继乏人的问题,该县明确目标、创新思路,提出了发展农村党员“三三”制目标,即在全县79个农村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2名党员,三年发展300名农村党员。通过实施规划达到优化党员队伍年龄、性别、文化等结构的目的。
该县具体做法:一是拓展培养渠道。
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农村群众思想工作实际,主动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二是注重教育提高。入党申请人被确 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县委组织部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重点对他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增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员权利义务、入党条件、党员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三是坚持发展标准。按照党章的要求,把坚持标准放在首位,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注重在政治上先进,新农村建设中争当先锋,能够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先双带能人”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四是严格发展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农村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健全、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荐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对象党委“考察制”,发展党员支部“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逐步建立民主、公开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新机制。
五是加强分类指导。具体工作中,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发展党员工作较好的村,从基础工作抓起,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近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村,作为发展党员重点村,乡镇党委派专人主抓发展党员工作,不受计划的限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对于力量薄弱、后继乏人的村支部,乡镇党委派工作组,进行集中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联系起来,建立档案、确定专人、重点联系、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积极推动发展党员工作。
【责任编辑: 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