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五个"选人提高"一肩挑"比例

2012-08-19 09:48:42 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 王彤瑞 锋东平)永和县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采取“五个”选人的办法,来保证“一肩挑”的人选既符合《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又尊重村民的意愿,同时还能保证选出的干部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群众公认。
该县在工作中:一是民主测评选人。
对现任村“两委”干部实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掌握现任村级干部现状,特别是本届以来的履行职责情况及德才表现,群众认可程度,从而比较准确地掌握民意,为选准“一肩挑”合适人选奠定基础。
二是组织考察选人。选举前,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通过召开党员会、干部会、村民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摸清情况,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大多数群众认可和公认的“一肩挑”合适人选的民意状况,认真考察人选的素质、能力、业绩、品行、廉洁等各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乡镇党委会筛选“一肩挑”合适人选。
三是严格标准选人。坚持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强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作为根本标准。对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信奉邪教、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的;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群众口碑差的;参选目的不纯,意在通过当干部牟取私利的;拉帮结派干扰选举、拉票贿选的“六种人”,绝不重用。
四是拓宽渠道选人。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积极引导他们参与村委会换届人选。同时,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积极支持和鼓励他们依法参加村委会选举。
五是明确态度选人。换届中,依法通过选举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具体是对现任支书、主任都是党员的,由乡镇党委根据本人素质、工作情况和群众公认度,明确组织态度,实现党内的集中统一。对拟推荐的支部书记人选,全部参加村委会的选举,推选成功后,再被推选为党支部书记。新选任的村委会主任如果是党员,要通过党内选举,任村党支部书记。做到既积极努力,提高比例,又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坚持尊重民意,正确引导。

 

  【责任编辑: 魏中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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