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启动

2009-02-21 09:10:00 来源:


 家电下乡是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为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新农村建设而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根据国家安排,我省、我市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家电下乡活动,为期4年。
 我市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这些商品销售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摩托车和电脑两项产品正在招标中,下一步也将纳入推广范围。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能按照销售价格13%的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这次家电下乡所销售的家电产品必须由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销售,未在商务部门备案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产品不享受补贴。为了便于农民群众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专门制定统一了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上面有专用图标和“家电下乡指定店”字样。
 为了保证下乡产品的质量、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经商务部、财政部统一招标,青岛海信、苏宁电器、青岛海尔等20家企业被确定为山西省中标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并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编辑: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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