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璟)近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积极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政策措施,资金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资金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在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投入规模稳步增长。全市农发部门充分利用地方财政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开展各类强农惠农资金整合,积极吸引经营大户、农业企业、信贷金融、土地出让金、煤炭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资金,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筹规模稳步增长。同时,争取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太行山绿化、秸秆养殖等部门项目,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带动了农民致富增收。
投入政策趋于完善。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对襄汾、洪洞、尧都、翼城、曲沃等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每县中央财政投资为450万元至750万元。生态治理项目增加到3个县;国土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力度逐年加大,先后有6个县成功争取到项目资金。同时,积极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政策,先后提高了土地治理的投资标准,加大了有偿资金呆账核销的力度,完善了农民筹资投劳政策。为适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更加有效地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引导农民筹资投劳的有效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资金管理不断创新。我市不断创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招投标制、县级报账制、监理制、公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项目与资金管理细则,使资金管理走向了正规。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一是建立了项目市级专家评审制。
严把立项的项目规模、工程规划、资金计划等关口,由财政局、农发办组织专家评审后再予上报。二是建立了配套资金承诺制,保证了县级财政资金的足额到位。三是项目竣工后实行年度审计,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是资金分配下达工作 得以改进。按照“综合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投资指标,达到了竞争激励的效果。力求计划早批复、工程早开工、效益早发挥。
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指标下达后,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强化项目和资金检查,避免了建设单位在争取项目中的“拼凑”现象。五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照“内部自查是基础、外部监督是关键、严格处罚是保障”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支农资金整合稳步推进。我市按照国家农发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积极开展引导和促进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发挥了农业综合开发优势,搭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引导了其他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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