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养老金发放工作作为“新农保”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循序渐进,应保尽保,公示核实,社会发放,实现“三化”,取得了较好效果。他们的做法,一是建章立制,保证科学化启动。县委、县政府拿出35万元作为农保中心的开办经费,提出了宣传到人、核实到人、公示到人、发放到人、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的工作要求,同时制定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编印了《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料汇编》一书,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机构在“新农保”工作的职责及任务。并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统计上报制度和公示制度,采取村委组织上报、乡镇严格审查、县农保中心重点稽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工作的科学化启动。二是方便快捷,开展社会化发放。在发放方式上,考虑现金发放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及农民领取繁琐等原因,县上决定采取银行存折发放方式,通过一次性发放,让农民终生受益;在委托银行的选择上,县委、县政府又组织召开了金融部门联席会议,通过服务承诺、网点分布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最后决定在全县营业网点最多、农村群众接触最多的县农村信用联社进行发放,县农保中心开设支出户,集中提供享受人员名单,实行实名登记存折、资金定期注入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就近就地领取;县委、县政府拿出140万元先行垫付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的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的及时启动。针对地处山庄窝铺、较为偏僻的村庄和行走不便或身有残疾的农村老人,采取了委托乡镇、村委发放办法,由村民小组长负责直接送到老人手中;同时农保中心还开设了社会化服务窗口、热线咨询电话,并实行了窗口服务承诺时效制和“一站式”服务制度,随时接受群众咨询。三是内审外查,实施规范化运行。在规范化运行上,县、乡、村统一步调,逐层建立农村人员享受档案,并建立了生存状况调查制度、死亡人员上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农保中心每季组织一次重点稽查,对死亡人员做好登记及核销工作,并定期向委托银行拨付养老金,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基金内部审计制度,半年一督查,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新农保”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古坡村村民王月富领取养老金存折后高兴地说:“现在我们每个月在家门口就能领到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党和政府为我们想得太周到了,我们万分感激。”山中乡山中村功勋党支部书记石金平感叹地说:“现在全村600多口人全部参加了‘新农保’,年轻人舒坦,老年人高兴,大家都说党的政策好,服务有保障,养老有依靠。”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养老金达172万元,覆盖到了全县所有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讯员 辛耀恒 张鹏 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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