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局部调查分析,我市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在市划定贫困标准1500元—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人口约占全村总人口的5%—10%,这类群体,生活困难,家庭人员多,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或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生产、生活无保障;贫困村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000元—4500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人口约占全村总人口的80%—85%,这类群体占大多数,人员文化素质低,思想比较保守,意识相对落后,有体能无技能,以种植责任田和劳动力输出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基本上能够解决温饱问题;贫困村人均收入超过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人口约占全村总人口的10%—15%;这类群体人员文化素质较高,思想灵活,意识超前,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生产技能,或规模种植,或规模养殖,或运输等企业,发展潜力较大。
针对扶贫村和扶贫人口的差异情况,柴跃进认为,在扶贫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分步扶贫。在贫困村中,应以高收入的家庭作为扶贫的亮点,树立扶贫典型,发挥典型带动效应。贫困村高收入的家庭,经济产业水平低、规模小、竞争力和带动力不强,扶贫工作应充分利用这类群体现有的基础条件,本着“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有条件地重点投入扶贫资金和担保贷款资金,提供优惠政策,培训经营技术,提供营销信息,帮助他们从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群体中,有偿集中土地,发展规模化的种植、养殖业,并吸收失去土地的家庭人员为规模产业从业人员;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为龙头,吸收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家庭从事定单、保利农产品生产,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让扶贫资金通过扶持典型生产转化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实惠,使“输血”扶贫真正成为“造血”扶贫。以中等收入的家庭作为扶贫的重点,推进整体扶贫工作。贫困村中等收入家庭,生产方式传统落后,小农经济意识较强,扶贫工作应重点提供技术、技能培训,解放思想,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理念,让这类群体掌握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技能;充分发挥群体的劳力资源优势,变低收入、不稳定的劳力打工为高收入、稳定的技术打工,形成一定规模的“打工经济”,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充分发挥这类群体的土地资源优势,提供一定的产业扶贫起步资金,帮助建立农民合作组织,扩大种植、养殖业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科技含量,增加生产效益。以低收入的家庭作为扶贫的难点,特别是贫困户,扶贫工作应提供生活补贴资金,办理低保,保障低收入农民的基本生活。
柴跃进说,完善社会扶贫还需建立完整机制。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参观脱贫致富典型,改变贫困村农民落后思想观念,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坚定信心,多渠道开辟生产致富门路,整体推广扶贫工作。在扶贫资金投入上建立“扶强带弱”的资金运行机制,扶强就是扶持产业化的生产企业,使之成为贫困村的经济支柱,带弱就是利用扶贫资金的投入,制定一定的附加条件,根据扶贫资金投入多少,明确带动低收入家庭的比例和保障特困户生活的比例,明确责、权、利,使扶贫资金既能发挥生产效益,又能发挥社会效益。继续坚持社会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壮大地方资源型企业,对企业分派扶贫村,定点包片,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资源共有共享的利益;引入竞争机制,单位扶贫要职责明确,制定一把手工程,兑现奖优罚劣政策,充分发挥机关单位信息、技术、资金、管理等优势,把扶贫工作落实到实处。(本报记者 李辉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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