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新型农保实施方案出台

2010-06-25 10:51:00 来源:


方案明确,新型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的标准我市设年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政府补贴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出口补)。国家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补贴。市、县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入口补)。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45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5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的比例共同承担。
方案明确: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身故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保缴费;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记者 田青松)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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