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0-09-21 08:26:00 来源:


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这项工作中,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指标体系认真选点,确保选出的点在所在县(市、区)为最好,在县(市、区)初选基础上再行筛选,确保每一个选出的示范点经得起检验,通过优中选优,既保证了质量,又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坚持把生态建设与污染治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将生态创建指标列入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将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定期督促检查,年底考核奖惩,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系列的创建开展。
科学编制规划,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坚持编制规划先行,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以农村环保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燃气改造和垃圾收集转运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完成侯马市新田乡天然气入户工程、上马街办垃圾转运工程和尧都区金井村煤改气工程等一批惠民工程。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农村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都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列入了环保补助资金内容,通过资金扶持,调动防治污染的积极性。全市先后建成了山西汇丰源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安泽县东喜养殖合作社发酵床养猪等一批项目,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强化农村工业污染源治理,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我市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不再新上工业项目,目前,全市已建成洪洞甘亭焦化工业园区、襄汾邓庄工业园区等10大工业园区,有效缓解了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和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取缔关闭,确保农村环境安全。
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先后对8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划定了保护区,并上报省政府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对已划定的保护区设立界牌和标志牌,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和排污口。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将进行基础环境评估工作,划定保护区。

(记者 闫璟)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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