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中青年农民普遍参保,2010年6月,临汾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补贴(人口补)。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45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5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农民缴费补贴和政府代缴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的比例共同承担,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提高补贴标准。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出口补),国家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省级试点的基础养老金由省财政全额补贴。据悉,2010年10月霍州市、吉县也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今后,我市蒲县、吉县、霍州市的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第人可得到55元中央财政的全额养老金补贴,同时市、县财政可增加养老金补贴。今后,政府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2012年试点县(市、区)适龄参保人数达到50%以上,2015年覆盖所有县(市、区),适龄参保人数达到80%以上,基本要实现全覆盖。
蒲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把新型农保工作作为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大事、实事之首,成立了由县长挂帅,劳动、组织、公安、财政、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长组成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办公室,深入到乡村开展适龄农民和60周岁以上农村人口调查摸底工作,研究措施,出台了《蒲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为了保证新型农保工作顺利启动,县政府全额预算支付了基础养老金和农民缴费补贴200余万元,即16周岁至59周岁的适龄参加缴费人口每人每年补助50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在国家直补55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发放养老金。2010年蒲县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每月每人发放了65元的养老金,使广大农民深切地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也促进了新型农保工作的开展,截至2010年7月,蒲县累计参保人数达到38861人,基金积累2070.58万元。
农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包含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这就意味着,中央财政对农民的养老承担责任。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一政策的意义,堪与2006年正式取消延续了数千年的“皇粮农业税”相提并论。虽然目前新型农保的回报仍不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样,新型农保如何实现从全覆盖到与城镇居民无缝对接再到实质公平,是下一步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如今,依赖土地和子女养老的模式即将发生改变,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逐步推开,今后,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以后将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
(刘静 郑旭东)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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