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开展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2019-10-14 09:03: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杨全) 10月7日,记者从市安委办了解到,国庆假期结束后,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市政府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做好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煤矿经复产复建验收合格,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复产复建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复产复建安全,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复产复建各类安全工作;要严格复产复建验收标准,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切实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严禁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对验收不合格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产复建检测检修和隐患排查计划,复产复建前必须对生产施工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建前所有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复产复建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特别是对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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