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蒲县法院立案庭移送的一起返还原物的案件,原告系夫妻二人,而被告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曹某某。此案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引起该院行政庭人员的重视。按照中国的传统模式,父母告儿子,返还原物是不符合情理的。庭长先安排阅卷,了解基本的案情,并嘱咐不能按照传统的送达方式送达,否则会将矛盾激化,决定亲自去当事人家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行政庭一行三人去双方当事人争执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一到现场看见原告夫妻二人均已年届七十,衣衫破旧不整,拖着病体,居住在七十年代修建的三孔老式窑洞,(土地证、房产证均系原告曹某),屋里摆设凌乱不堪,一股刺鼻的气味,直令人干呕,法官们屏住呼吸,聆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情的起因。2009年原告的窑洞在南大街改造时,成了临街门面房,本案的被告即其长子就自筹资金在主窑洞前修建了附属用房,用做零售商铺,生意可观。商铺运营中长子从未向其父母缴纳房租,刚开始父母也没意见,主要是原告的二儿子,大专毕业,赋闲在家,瞅着大哥的生意眼红,不顾兄弟情分怂恿父母上法院起诉,加之大儿媳和婆婆关系紧张,也促使原告夫妻二人走上法庭,要求支付房租,否则拆除房屋,恢复原状。大儿子也冤枉,诉说自己中学毕业以后自己打工,自己找工作,自己成家,父母没帮上什么忙,并且房子是自己盖得,无理由支付房租。说话间兄弟二人话不投机,互相抓住对方的领子不放撕扯起来,儿媳和婆婆争执的面红耳赤,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终于平息下来。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法官们也犯了难,经过一番商量,表明此案系亲情纠纷,应该尽力调解,没有必要用生硬的法律条款把父母亲情隔开,不至于亲情恶化。
回到法院后,该庭的法官立即制订出调解方案,了解当事人的亲属关系,让亲属做工作。法官们找到被告的舅舅,即原告的弟弟做工作,原告的弟弟很无奈地说,他们家的矛盾我已从中调解过很多次,让大儿子每年给其父母七八千元的租赁费,大儿子不但不给,还振振有词地说,儿子占父母的房,理所当然。法官们又找到原告出嫁的女儿,她也说,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管不了娘家的事。此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给原告的大儿子施加压力,一旦调解不成,就现场开庭,让左邻右舍参加旁听,让他出出丑,他媳妇反而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什么也不怕。无奈天色已晚,法官们也只好向当事人发了手续,一再叮嘱他们,既然案子已到了我们这儿,相信会公正处理,在诉讼期间不要发生冲突。
返回途中,法官们还在商量着方案,决定抓住亲情主线做思想工作,对其两个儿子从中国的传统文化,“孝”字着手,进行教育感化当事人。
第二天,法官们先放下手头工作,继续前往当事人家做工作。面对其大儿子,让他感知自己从牙牙学语,到结婚生子,父母付出多少艰辛,父母恩情大于任何金钱和物质,现在父母在无休止的操劳和岁月的磨砺中老去,现在面对父母无其他生活来源,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回报父母的时候到了,同时自己亦为人父母,应该给孩子树立榜样,大儿子默不做声,低下了头,向父母认错。反过来我们又做他二儿子工作,其作为一个二十五六的小伙子,整天蒙头大睡,好吃懒做,亲戚朋友都看不惯,法官们就引用三国时期曹植创作的《七步诗》煮豆燃萁的名篇教育他们,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情,手足情深,血脉相连,兄弟同心,其力断金。让他们知道,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不是靠老人积攒的财富获得。同时让其二儿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靠自己的辛苦劳动获取收入,才最光荣,受人尊敬。经过一番悉心开导,他当即表示,自己已联系快递公司,马上就可参加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苦口婆心,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其大儿子每年给其父母租赁费8000元人民币。就在下午当大儿子把钱交到行政庭法官手中的时候,大儿媳又不干了,企图将钱款夺回,法官们又对其说服教育,让她换位思考,假如自己的娘家遇到此类事情,你又做何感想,最后她也默默地同意了。一起亲人之间的利益争夺案,圆满地结案,维系了一份难得的亲情,办案法官也常常地舒了一口气。所有手续办完以后,法官们又坐在车里静静地观察了一会儿,才离开。
父母情,养育恩;兄弟情,手足情;亲情怎么可以用利益衡量?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孝”是中华文化之根,是民族之魂。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希望中国的传统文化可以真正落实到现实生活中。(贺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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