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是一个传统农业县,每年国家拨付的各种补贴约达两个亿,这些资金能否安全发放到农民手里,一直是个广受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曲沃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前移预防关口,开展“阳光百姓工程”,对所有涉农资金从申报到发放,实行跟踪监督,构建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新格局,探索出了一条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路子。
涉农犯罪预防网公开资金流向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国家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相继出台了大批惠农政策。但在基层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缺乏监督制约,套取、侵吞、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屡禁不止,据该院对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共查办发展在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比对,发现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这种情况,不仅激起官民矛盾,诱发干群关系紧张,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系民心、体民情、护民利的目的,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2013年起,以史村镇为试点,在全县7个乡镇实施“阳光百姓工程”,建立以县为中心、以乡镇为重点、以农村为基础的三级联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努力形成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的涉农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涉农政策公开、资金申报公开、资金流向公开,确保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规范运行,真正做到阳光透明,惠及百姓。
针对易发问题开展全程跟踪预防
该院在史村镇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以职务犯罪预防科为主,以史村、高显两个乡镇检察室为依托,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官组成工作队深入全县7个乡镇,全面铺开“阳光百姓工程”,具体开展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收集涉及本县的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规定,编制涉农政策手册;二是在各乡镇人民政府院内设立涉农政策公开栏、包括政策规定和要求、农民自身权利和义务、涉农服务项目和标准、办理程序和结果、农民维权途径和渠道等内容;三是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办公室配备电脑、文件柜,用于存放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规定文件及执行情况信息,对于新增涉农项目,及时补充录入,以备查询;四是帮助、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相关规定培训;五是在各村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聘请村民代表为预防监督员。制作预防工作联系牌,公布检察机关负责联系人电话及照片,悬挂于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六是建立“阳光百姓工程”联络员、联系点和监督员工作职责和制度,实行“阳光百姓工程”接待日和便民热线;七是对于在“阳光百姓工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检察官走出机关,来到7个乡镇158个行政村中,接地气,与农民群众交朋友,开展法律宣传,扎实推进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资金,编织出一张覆盖从纵到户,从横到十三个涉农部门的预防网络,把各类职务犯罪案件遏制于萌芽状态。
有问题先找“联络员”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在开展“阳光百姓工程”中,2013年10月,村民王某反映自己应该得到的小麦补贴款不对,应为750元,实际领350元,相差400元。王某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杨建民后,杨建民立刻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史村检察室。群众利益无小事,史村检察室和职务犯罪预防科的检察官不敢怠慢,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发现是史村镇向有关部门上报的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错报了亩数,造成了王某的损失。检察官利用法律手段向乡镇发出了检察建议,纠正了这一错误行为。北董乡某村联络员反映该村村委主任贪污修路款,立刻将这一线索移送反贪局,反贪局抽调精兵强将,查清了该村委主任刘某在乡村街道硬化工程中,私自将县交通局拨付的价值5万元的水泥款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构成贪污罪,最终刘某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这一影响恶劣案件的查处,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实践证明,暗箱是最快的“造污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施“阳光百姓工程”解决和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护干部、减少犯罪,人民群众享受改革的成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曲沃检察院充分发挥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正能量。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曲沃检察院将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把做好“阳光百姓工程”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不断总结、深化、提高,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通讯员 李彦良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