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年内将启用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明年9月1日起,不再办理和核发。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内容,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将普通版证书和全国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印“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同时,我省将启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申报、发放、打印、统计的全流程管理。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办理和核发后,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