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赵德伟)太原市质监部门已开展对全市出租车气罐审验及计价器审验程序,并为出租车办理旧瓶报废和新瓶注册登记等工作。记者今日从太原市客运办获悉,目前已有部分老旧出租车更换了新车,而更换工作有望在年底前全面开展。与旧车相比,新车舒适度有了很大提高。
日前,太原市质监部门组织召开规范出租车车用气瓶安全管理暨诚信计量工作会议,太原市客运办、太原市标准质检院、太原市出租车公司等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参加。太原市质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太原更换的新出租车将全部使用双燃料车,因此,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加强对出租车车用气瓶安全和计价器计量的管理,确保出租车更新顺利进行。“目前,因一些出租车存在车况差、设备老旧、有安全隐患等现象,因此提前对部分车辆进行了更换。而这一部分车辆的更换标准是按照2008年的要求进行的,主要是变得更舒适。”太原市客运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换车方案已上报至市委、市政府,省城集中大规模换车日期暂不确定,但预计有望在年底前开展此项工作。
目前,省城共有8242辆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现有的出租车是2008年更换完毕的。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的年限是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的年限是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的年限是12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目前,太原市规定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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