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标准出台
本报太原7月31日讯(记者 张晋生)今天上午,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在省城太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两项地方标准,将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综合评价和深度应用,对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一个系列标准,具有通用性。包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公共信用信息交换规范、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规范4个部分。该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支撑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加强对市级平台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促进信用信息在行业间、区域内和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对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等提出基本规范。该项标准实施有利于促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信用服务行业实施宏观监管提供方向和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促进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李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