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法院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6-01-05 10:53:3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襄汾县人民法院被襄汾县委、县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襄汾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一手抓审判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创建,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审判工作、文明建设“双丰收”。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决策,打牢创建工作基础。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汇报,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争创近期和长远规划,严格按照高层级文明单位标准,高起点谋划、高规格部署,数次邀请县宣传部张生祥副部长等领导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广泛宣传,全院动员,高质高效推进。通过会议动员、思想教育等方式,强化干警的创建意识,使创建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要求,高效率推进,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无论是活动组织还是资料整理,都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标准建设和实施。三是拓宽载体,丰富形式,夯实创建内容。精心打造文化长廊,通过“我们的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开设“道德讲堂”等活动,增加法院文化底蕴。利用业余时间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品牌。三是围绕大局,履行职责,确保创建见实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528件,同比上升26.94%,办结案件3411件,同比上升23.65%,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期限内结案率100%,无一案超审限。

  面对荣誉,襄汾县法院将不断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乘势而上,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精神文明的重中之重,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贾振国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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