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司法局:四措并举搞普法 人民调解化民怨

2016-01-29 10:45: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全民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里,襄汾县司法局大邓司法所四措并举、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法治大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该乡主要是在“强、明、解、重”这四个字上进行了努力。

  强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法治大邓作出新贡献。一是借综治宣传月,深入大邓集市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运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二是联合山西中正平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交通事故、进城务工、婚姻家庭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中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还当场解答群众咨询30人次。三是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集中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散发“12·4”宣传材料600余份,内容涉及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政策、“刑法九”实施后新规定有哪些是犯罪、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大面积、全方位地广泛宣传,让群众深受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明责任,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该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各村“两委”主干是维护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自觉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村里头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切实落实乡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想方设法,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持全乡社会稳定。

  解矛盾,进一步做细做实人民调解工作,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该所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公务人员违法或不当行政造成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问题发生在哪儿就由哪儿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三是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因事而宜、用心琢磨,努力找寻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做到案结事了、公正透明,实现民忧解、民怨化的目标。

  重保障,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邓司法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以案定补”的激励措施,着力解决村级人民调解员适当务工补贴。自“以案定补”办法实行以来,全乡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由以前的推拖慢延变成了现在的更加自觉主动,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得到落实,基本做到案结人和,用较少的经费投入化解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据统计,截至目前,该乡调解员已经领到“以案定补”补贴2200元。

  司法为民暖人心,公正司法任道远。大邓司法所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把群众的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才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才能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张晓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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