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隰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严把四个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严把推荐关。机关民主推荐吸收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服务对象参加,全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特邀部分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参考民主推荐结果,结合职位要求、年度考核等情况,全方位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二是严把考察关。干部考察时,除《条例》规定的必经环节外,还到信访、纪检、审计、计生、公安等部门了解情况,通过“六查五审”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到干部常住地或原籍村(社区)听取其家庭主要成员和邻里亲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延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严把决策关。坚持干部酝酿制度,严格按照编制文件核定职数以及单位缺职到龄情况,做到不经酝酿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四是严把公示和试用关。干部提拔任职前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隰县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组织上未掌握的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在任职谈话中进行针对性的谈话提醒。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组织部进行严格考核,对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失职渎职或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予以免职。(吴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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