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去年以来,乡宁县为规范农村“第一书记”管理,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六项制度”,明责任,强管理,确保“第一书记”扎根农村、发挥作用。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年初在调研征询基础上,该县“第一书记”提出年度目标,经乡镇党委审定后,在所在村承诺公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是建立日常考勤制度。该县乡镇党委负责“第一书记”到岗考勤记录,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到岗情况,查岗结果全县通报。
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该县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台账,包括意见征询、实事办理、项目协调等16项内容,月初由“第一书记”向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报告登记,乡镇党委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建立定期交流制度。该县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活动,根据情况确定学习内容和交流主题,通过集中学习、总结工作、沟通研讨等,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促进能力提升。
五是建立民主监督管理。该县规定每年年底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第一书记”面向联村领导、包村干部、“两委”委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等进行述职,由参会人员对“第一书记”工作进行测评。
六是建立动态调整制度。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派出单位、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正常履职、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反响差等12类情况,实行调整召回,被召回的“第一书记”当年不得参加评先选优。(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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