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白洁)近日,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乡宁西收费站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对其检查过程中,驾驶人拿出摆放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的临时牌照,民警发现临时牌照虽在有效期内,但临时牌照的签署日期已过数天,民警根据经验,询问驾驶人,正式牌照是否收到,驾驶人称还没有收到邮寄的牌照,民警随即对车辆后备厢进行检查,发现一副新牌照,牌号与机动车行驶证牌号一致。驾驶员辩解称自己以为临时号牌只要在有效期内就没事,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据了解,“临时车牌”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是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只限于正式号牌生效或车辆所有人领取到正式号牌之前有效使用。临时车牌中标明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当车辆所有人领取到正式号牌后,临时车牌即时失效。交警提示:车辆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