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李静 实习生 亢慧琪)“什么是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者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义务有哪些?”……1月12日,尧都区安监局召开了劳动者维权基础专题座谈会,相关专家为企业代表、基层职工代表普及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意义,以此唤起企业对职工健康的重视,从而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会上,相关专家与企业代表、基层职工代表畅所欲言,针对作业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对策进行交流讨论。山西省职业卫生专家库的3位专家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指出,有些企业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为了应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工作环境中动手脚,使检测结果失去真实性,职业健康检查也是如此。前期预防大于后期治疗,职工必须拥有知情权,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企业就有责任告知职工,其所接触的作业环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场的基层职工代表也争先发言,想了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有哪些,工作场所应注意的一些防范知识,个人职业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和应该体检的项目,专家们逐一进行了解答。随后,企业代表表示,他们会根据工种的不同,进一步为职工们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并督促、教育、指导职工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坚持为在岗职工安排职业病体检。
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该局相关负责人李青云说:劳动者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前,要主动要求接受职业病危害培训,在工作中认真防护;进行定期体检,可以及时发现职业病尽快治疗,避免酿成大病。最后,结束工作时也要进行体检,确定工作期间是否染上了职业病,依法得到职业病危害赔偿。”此外,他要求企业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改善职工工作条件,保障职工人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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