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两证整合”实施后 个体户还要注意些什么

2016-10-17 10:29:4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10月8日,伴随着尧都区首张“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在尧都区正式启动。“两证整合”后,办理营业执照具体需要递交哪些申请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带着广大个体经营户的一系列问题,10月14日,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尧都分局的工作人员。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两证整合”商事制度改革后,个体工商户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即具有税务登记证功能,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个体工商户只需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全省国税部门已开通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服务,个体工商户如果因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到就近的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如果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达3万元,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免征当月增值税。”工作人员说。

  “‘两证整合’后,去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手续,申请程序是否麻烦?”针对不少个体经营户集中咨询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注意,个体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主要包括个体户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实施‘两证整合’后,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该工作人员表示。

  “两证整合”更便民,省时省力更省心。在此,工商部门表示,两证整合”改变了过去市场主体需要多头跑,提交多套资料的传统办证模式。今后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大大简化了市场准入手续,对广大个体工商户无疑是一大“福利”。

  记者 成华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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