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2017-02-28 20:30:4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开栏语

  聚焦民声民意,追踪热点焦点,直击第一现场,把握法制脉搏。谈及法律,不少人会认为“法律”有何用?只要自己不违法便万事大吉。事实上,法律早已融入市民衣食住行的每一个细节中,它约束和规范着我们的言行,让社会更加有序和谐。

  为此,本报特推出“普法”栏目,让市民在学法、知法的同时,积累法律常识,懂得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小张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儿,他外出务工,由于常年在外,婚姻出现了问题。因为收入有限,他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想请求法律援助,又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日前,记者带着小张的疑问前往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究竟哪些法律问题和人群符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小张提问:婚姻出现问题,是否在法援的帮助范围呢?法援中心解答:婚姻问题在法律援助范围内。根据2016年初新修订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因婚姻、财产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在法律援助范围内。同时,新修订的条例中法律援助范围和形式更加宽泛,因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都列入法律援助的范围。

  工作人员还解释,条例还明确规定经济贫困的标准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

  小张提问: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法援中心解答: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困难的材料;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同时,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但是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军人、警察的遗属;因见义勇为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依法主张民事权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弃婴;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获得司法救助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张提问: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解答: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民大厅为依托和“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建设的同时,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坚持把帮扶社会困难群众作为法律援助的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平台体系建设。

  我市还开通了远程视频服务,和全省各个中心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法律资源的共享,对于缺少法律资源的山区县,遇到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各中心法律援助人员可以随时通过拨号连接和省中心视频通话,省中心值班的法律专家可以即时为群众提供法律疑难解答,法律援助工作在硬件和软件上实现了质的飞跃。

  记者 祁欣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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