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年末租房还需擦亮双眼

2017-12-28 21:35:5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暖气费交着,房子空着,如果再租不出去,这就意味着我一个月损失将近2000元。”12月25日上午,记者碰巧遇到了在临钢二区公示栏张贴房屋出租广告的房主王先生。

    据王先生介绍,从今年11月份开始,他就将一套房屋挂在了中介网站上,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房子至今还未租出去,无奈之下,他只能通过多种渠道出租房子。

    针对王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走访东关一带时发现,多处房屋的大门上均用粉笔写着“有房出租”短期出租”的字样。在水门街一带,一位张姓房东告诉记者,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房子租赁的淡季,为了把房子租出去,她已经由“年付”改成了“月付”。

    此外,记者走访鼓楼南大街、五一路时,均发现了类似现象。为何黄金地段的房屋也会出现“断租期”?临近年末和春节,我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如何;在租住房屋时,租、住双方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就此,记者进行了进一步调查走访。

    年末“空间”大在五一东路圆梦中介,记者以要租房为由与工作人员聊了起来。面对记者提出“每年年前好租房,还是年后好租房”的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往年经验,每年年前的房源比年后要多,有很大的挑选空间。

    该工作人员分析,每年春节之后是房屋租赁的旺季,因为这时有大量外地人员返城租房,加上春节后部分大学生、研究生返校,都会导致租房子的人较多;其次是有陪读需求的家庭。因此,年初将会迎来一个租赁高峰。而随着年末的到来,其中有一些人准备提前回家,尤其一部分人来年可能更换工作地点,从而导致租赁市场需求在短期内有所减少,并在春节期间形成空档期。

    “短租”来分羹此外,据五一东路一潘姓户主表示,基本上每年的春秋季都会迎来租房高峰期,秋冬交替时,也会迎来一个小高峰。

    潘先生说:秋冬交替时大部分人都会把有没有暖气当成首选,而到了冬天,如果不是有特殊原因,一般人很少选择换房,这也就出现了冬季房屋出租低迷的情况。”此外,潘先生表示,为了避免麻烦,他们通常会与租户签订半年或一年的租房合同。而每年到了供暖旺季,一些户主会专门提供“暖气房”,即提供4个月或更短租期的房子,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资源,出现了“肉多僧少”的情况。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短租房的出现,对像潘先生一样的长租户来说是个不小的冲击。

    警惕“二房东”在此,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提醒广大需要短期租房的市民,短期租赁也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做出详细的约定,以便日后有据可依。

    另外,还应注意,在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谨记检查房屋房产证是否与业主身份证一致,确定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业主,可通过周围邻居打听来确认房主信息,以免遇上“二房东”,给自己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亢亚莉


     

责任编辑:付基恒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