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我当时太冲动了,行为过激,愿意接受处理,这是我的检查。”这是近日,当事人王某对法官周琴表达愧疚的言语。
王某与暴某离婚纠纷一案于近日在翼城县人民法院开庭,案件承办人法官周琴意识到王某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为了防止庭后双方发生其他矛盾,有意安排暴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先走,然后再安排王某在笔录上签字。谁料想,当暴某签完字走出诉讼服务中心不足50米远时,还没签完字的王某突然冲出诉讼服务中心,与暴某发生肢体冲突。幸亏值班法警与周琴及时阻止,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随后,王某被带回法庭,法官苦口婆心地给王某做思想工作,从王某与暴某相识到结婚走过的幸福岁月,又到婚姻关系破裂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俨然就是知心大姐与小弟的倾心交流。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王某的情绪逐渐平复,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周琴看时机成熟,严肃地对他说:你的行为已经扰乱了法庭秩序,理应受到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诉讼的法律规定,决定对你处以300元罚款,并写出深刻检查。”王某表示完全接受,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