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2月26日晚9时左右,翼城县人民法院收到公安部门传来的消息,申请被执行人景某在侯马市某宾馆出现,已被当地公安部门控制。
该院第一时间派出执行人员和法警,同时在翼城县公安局和侯马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景某在当日凌晨被顺利带回,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景某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查找,均未找到其人,而且景某东躲西藏和执行人员玩猫腻,为进一步维护法律威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份翼城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借助公安部门“临控”措施,即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景某在异地被查控。
今后翼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与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多种途径,穷尽一切手段,全力化解“执行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武学军)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