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会”精神
抓好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对其进行了阐述和安排部署。
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只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才能使民生发展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参与面,民生发展才有坚实的政治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同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一方面我们要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建立畅通、规范、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确保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推进“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完成市区新建整合视频监控工程建设,开展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治安整治,加大反恐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强化应急救援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各部门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矫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抓好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需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
我们所要全力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其中,安全是前提,如果连最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和谐”二字就无从谈起。罗清宇同志多次强调,安全生产问题首先是认识问题,其次是作风问题,第三是责任问题。在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坚持“无事当有事抓”“小事当大事办”远事当近事做”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抽查、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实现安全监管责任“五个全覆盖”;其次,要采用“四不两直”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油气管道、尾矿库、水库、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校车、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最后,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