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光伏扶贫发展成就回眸
临汾新闻网讯 每一个五年都会在历史上留下独特的印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光伏扶贫攻坚战轰轰烈烈、硕果累累。
2013年11月,我市在大宁县而吉村建成了第一座村级100千瓦光伏电站。
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对而吉村的光伏电站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光伏扶贫“天下第一站”。
2014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将我省列为首批试点省份,其中我市汾西县、大宁县、吉县作为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率先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启动建设299座村级光伏电站,建成并网143座,主体完工待并网85座,正在建设68座,已并网运行的电站累计发电1041.38万度,累计结算发电收益3259079.8元。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也在精准。光伏扶贫工程作为我市精准扶贫的一个创举,开创了全国扶贫的一个全新模式,赢得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的高度认可。我市倡导并实施的光伏扶贫工程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新时期实施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目前已在全国全面推 广。
高起点找到致富“金点子”
在吉县屯里镇窑渠村村口的荒地上,一座占地3.3亩的光伏电站格外显眼:10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400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配电室内,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了电网……
“窑渠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全村1076口人,人均年收入只有2000多元。我们村窝在山里,交通很不方便,多年来经济一直发展不起来。但是我们村光照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约2000小时,这座100千瓦的光伏电站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7日并网发电,年发电量约为13万千瓦时。”窑渠村党支部书记刘创立开门见山地说,光伏电站发电盈利10万余元左右,这笔钱归村集体支配,用于支持扶贫开发,为村里办实事,也让贫困户享受到收益分红,还可以利用光伏组件阵列间隙种植低秆蔬菜,是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土地的立体开发、高值利用。
“窑渠村是我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光伏扶贫的一个缩影,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对太阳能资源的开发,连续25年可产生稳定的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既推动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又加快了节能减排建设步伐。”市扶贫办主任孙延震介绍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是途径,扶贫脱贫是目标,我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问题。
在制定收益分配办法过程中,按照一个基本的原则:40%留给村集体,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破解贫困村集体经济为零或为负数的困境;60%分配给贫困户,从贫困产生的根源入手,研究制定扶贫的措施和办法。对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智障患者等实行兜底政策,除民政低保、残联残疾人补助外,利用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对这部分人进行补助,使户均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通过项目扶贫基金的逐年积累,从而形成一次投资长期收益的良性循环发展格局。
新模式因地制宜“种太阳”
我市地处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是山西省贫困地区面积较大的地区之一,属温带大陆性气候,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光照资源充足,闲置荒坡山地多,发展光伏产业具有很大的优势。
近年来,针对传统扶贫主要是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传统产业,存在资金投入大而分散、重输血轻造血、可持续性差、内生动力弱等不足的现状,我市因地制宜,改变传统的“输血式扶贫”旧模式,打造“造血式扶贫”新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新途径,将光伏产业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扶贫投入机制,开创可持续发展扶贫新机制、新路径,以实际行动生动阐释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
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后,我市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于全市人多地少,尤其是贫困地区,除了耕地就是林地、宜林地,很少能找到上 百亩可以连片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的可用土地。为此在确定建设模式时,我市极力主导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模式,占用荒山荒坡、村民废弃的宅基地、村里废弃的工矿企业用地,建设用地好解决,光伏电池板下可种植蔬菜、中药材等,也可搞兔、鸡、鸭等养殖。一个100千瓦的村级电站建设工期一般需要一个半月,建成后可就地380伏低压接入公共电网,从开工建设到并网接入不到两个月时间,建设工期短、收益快。
大手笔撑起一片“艳阳天”
我市坚持国家制定政策,省抓指导,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充分发挥县级扶贫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创造经验,确保光伏扶贫工程顺利推进。
在组织领导上,成立市县光伏扶贫领导组。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经信、环保、审计、监察、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部门密切合作。发改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负责争取光伏扶贫建设指标;扶贫部门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帮扶对象,建立帮扶信息平台,落实帮扶措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光伏扶贫项目融资工作;农委、国土、林业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接入系统建设及电站并网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在制度建设上,研究制定一系列办法措施。为了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的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建设质量,保障光伏扶贫工作的成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临汾市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临汾市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临汾市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实施细则》《临汾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质量规范》等制度文件,从项目确定、申报、选址、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收益结算与分配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以光伏扶贫为精准扶贫的有效举措之一,大力发展和推广光伏扶贫项目,初步实现了扶贫开发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的重大转变。
时至今日,以建设村级光伏电站为主,确保贫困人口共享收益的“临汾模式”已成为全省、全国的标杆典范。该模式已被确定为全国光伏扶贫的主导模式之一,光伏扶贫的示范效果正在显现。
潮平岸阔帆正举,砥砺奋进铸辉煌。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更需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在精准上下工夫,积极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记者 范韶华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