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无论是行走在花木掩映、绿草如茵的街道小区,还是漫步在碧波荡漾、绿意葱茏的汾河河畔,每个临汾人都会深切地感受到,五年来,我们的家园越来越美了。
这五年,市委、市政府始终高标准定位环保工作,把环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举全市之力,出重拳、用重典,向环保“痛点”精准发力。
这五年,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保压力增大的客观因素,我市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坚决向污染宣战,探索出适合临汾发展的环保新路子。
2012年3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颁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状。
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PM2.5防控改善提升市区空气质量的5大章节38条实施方案。
2014年,我市积极开展了“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县两级高度重视,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实施了“大气环境、水体质量、城乡清洁、生态治理和交通秩序”5大专项提升工程。
2015年,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冲刺阶段,全市环保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叫响了“大干60天,圆满收好官”的口号。当年,共完成了5家焦化、3家电力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市区主城区和周边155平方公里营业性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投资1亿元将市区5679户居民燃煤炉具替换为清洁环保炉,建立了3个供煤点,从购买、运输、存贮、使用4个环节控制煤质,投资484万元建设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系统及平台,投资439万元建成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立完善了联合会商和应急预警机制。
2016年,我市在全省首发起草制订了《关于成立临汾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汾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临汾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和《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4个重要文件。全年完成了建成区40台燃煤锅炉、茶浴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投资约3.1亿元,对155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主要交通干线和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煤烟污染专项整治,完成10家企业的治理及31家焦化、钢铁企业的对标改造。
五年来,为应对雾霾天气,改善市区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的现状,我市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城市,致力打造纯电动公交城市。目前,我市已实现了纯电动公交车全覆盖目标,市区纯电动公交车总量达到423辆,万人拥有公交车由6.4标台提高到11标台,公交分担率由15.76%提高到20%,一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万余吨,相当于植树138万棵。
这五年,我市年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支撑。2016年8月起,我市开展了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活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3座城市(临汾市、侯马市、霍州市)、14个县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20%的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创建目标。
蓝图绘就,只争朝夕。在通向天蓝水清的征程上,号角嘹亮,我们正砥砺前行。
记者 杨琦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