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壁村一通石碑碑文显示——
在霍州市大张镇靳壁村合壁寺存有一通石碑,是金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刊立的。
该碑为青石质,长方形,宽80厘米、高55厘米;碑文有行、草、楷、隶多种字体。
碑文首先是楷书“尚书礼部牒,香严禅院,孟财刊”。紧接着是行书“尚书礼部牒”,在其后边的是用行书和草书记录事件的文字。
草书书写“大定三年四月初三日。令史向昇,主事安假权郭”奉议大夫行太常博士权员外郎刘”中散大夫行员外郎李”宣威将军郎中耶律”侍郎,中奉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修国史王。贞祐三年岁次乙亥七月望日,主持讲经论沙门明珽,院主僧义远。”据了解,六部与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六部是中国隋唐至清末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总称,是中国古代数个官署的统称。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名之一,最初是指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
碑文释义:大张镇靳壁村合壁寺原名为“净惠禅院”,接左司尚书礼部公文后更名为“香严禅院”,孟财刊立了此碑。
左司尚书礼部公文称:隰州大宁县“净惠禅院”僧人智江,写信状告平阳府霍县合壁村的寺院也使用了“净惠禅院”的名称,这与佛教礼仪不相符。
经实地勘察,事实属实,按先后顺序,净惠禅院”属于大宁县。
文书又说,奉皇帝的命令,特别赐予河壁(合壁)村寺院名为“香严禅院”。
大定三年(公元1163年)四月三日,有令史向昇,主事安假权郭,奉议大夫行太常博士权员外郎刘,中散大夫行员外郎李,宣威将军郎中耶律等人见证了这件事,奉旨上报朝廷修国史王,修正这个史实。时隔52年,在贞祐三年(公元1215年)岁次乙亥七月望日,主持讲经论沙门明珽,院主僧义远见证更名过程并立碑记载。
记者王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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