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段师傅收藏了一张毛笔书写的收据。让他意外的是,这张收据上有一个红色麦穗图案的印章。
段师傅收藏的这个收据为白色纸张,但颜色已经泛黄,左上角有“阜丰宝厂台照”字样,右上角为货物的统计数据,正文写着“付小麦壹百四拾包、壹百六拾贰包”,下面有特殊符号标注的重量等信息,货物的价格分别为“计法币四百九拾九万六千贰百六拾元”,“五百六拾贰万九千0(零)七拾元,加佣金拾万0(零)六千贰百五拾元,共计法币壹千(零)七拾叁万壹千五百八拾元”。
收据正上方印章下有4行20个字:蒙付货款如无粮行收条及回单为凭者概不承恕。通过文字内容可知,当时 收据仅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收取货款还要以收条和回单为准。印章盖在收据左侧的正中间,印章上的时间为“民国卅五年”1946年),右侧的麦穗粒粒饱满,一根一根的麦芒清晰可见。印章下还标有收据开出的具体时间“九月二日”。令段师傅惊喜的是,收据背面贴满了印花税票,面值壹百的有4张,叁百元的6张,壹千元的30张,共计40张印花税票,合计税额为“叁万贰仟贰佰元”。
完整地再现了当时商号买卖粮食的税收政策。
“当下,临汾已到麦收时节,收藏到这张与小麦有关的票据我非常开心。”段师傅表示,这张收据反映了民国时期的粮食价格,有一定的收藏和纪念价值,而且还勾起了儿时农忙时节的记忆。
记者张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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