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汾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敏对被告人柏某某、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汾西县法院院长张建清担任本案的审判长,这是该院实行入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以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案,同时也是汾西县法检两院主要领导首次同庭履职。
在庭审中,张学敏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向法庭出示了定罪方面的证据并质证,提出了量刑建议并被法庭采纳。
法庭辩论阶段,张学敏围绕犯罪构成、行为性质、社会危害、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分析,证实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大量的证据和公诉人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示希望法庭能对自己从轻处罚,法庭当庭宣判。
入额院领导尤其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顺应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彰显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诉讼程序和庭审活动的法律监督,而且对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办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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