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24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苑涛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实现“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