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24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徐树荣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新临汾,实现“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