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边督边改情况通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移交案件,坚持边督边改,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严格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市环保局联合督办,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实,严厉查处。
截至5月20日,临汾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举报案件二十一批138件。第一至十九批121件问题已按要求查处上报,其中,120件问题已办理完毕,1件未完成整改问题正在加快推进(第一批1件)。第二十批、第二十一批17件未到期案件正在进行核查。累计罚款182.4266万元,行政拘留9人。共问责处理133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4人,撤职1人,行政记过4人,记过4人,行政警告12人,警告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52人,约谈38人,通报批评6人。(备注:有3人被给予2个处理)
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临汾市边督边改情
况表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