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边督边改情况通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移交案件,坚持边督边改,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严格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市环保局联合督办,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实,严厉查处。
截至5月31日,临汾市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举报案件三十一批223件。第一至三十批221件问题已按要求查处上报,其中,220件问题已办理完毕,1件未完成整改问题正在加快推进(第一批1件)。第三十一批2件未到期案件正在进行核查。累计罚款300.6417万元,行政拘留11人。共问责处理210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20人,撤职3人,行政记过9人,记过4人,行政警告20人,警告3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79人,约谈69人,通报批评6人。(备注:有8人被分别给予2个处理,1人被分别给予3个处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举报案件临汾市边督边改情况表
(截至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