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汾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29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牛少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查,同意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决定批准临汾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18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理财,积极防控债务风险,切实保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民生支出,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了连续三年正增长,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作为,综合施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财政增收较快,质量明显提升,保障更加有力。总的来看,2019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四本预算”执行均超过序时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二。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新动能还未显现;民生、环保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政府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政策和投资的引领作用,努力在引进重大项目、培育优质企业、打造优势产业上求突破,夯实税源基础;全面落实各项减费降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充分利用产业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领域。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大事;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抓发展与防风险、化债务的关系,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国有资产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