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

2010-05-07 09:27:00 来源:


一、认真学习、宣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文明行车,遵法行驶。
二、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不闯红灯、不压双实线、不逆向行驶、不随意调头,争做文明交通市民,用实际行动参与到我市实施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中来。
三、本公告发布后,对仍屡犯不改的机动车驾驶人将重点培训教育、依法从严处罚。
四、对监控拍摄的闯红灯、压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有异议的,车主或驾驶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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