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2010-09-14 15:22:00 来源:


人民防空警报鸣放信号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各县、市、区及城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从即日起,人防部门将对警报逐个调试。在调试和统一鸣放时,望广大市民保持稳定,不要慌乱,维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此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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