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4 10:48:00 来源:
临汾开发区建设规划局承担着全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三大职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全力服务于人民群众,促进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建设规划局特向社会各界做如下承诺:
一、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对国家、省市规定进行行政许可的项目,全面进入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实行“申报材料、许可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许可依据”五公开,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公,做到服务大厅之外无受理、无许可。全面实行许可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阳光、透明。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增强服务意识。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问询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解答。询问事项在职责范围的,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即时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职责范围以外的,做好导办转办工作,并协助当事人进行联络,对申请事项负责到底,确保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明确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方便快捷,服务于民”的原则,对涉及我局主要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按如下时限办理:自受理之目起,选址意见书3个工作日办结;用地规划许可手续3个工作日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5个工作日办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5个工作日办结。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实行领办制,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监督。从事务的承接、受理、办理、督办四个环节上,明确责任,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和行政不作为责任的追究制,对行政过错、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依法、行政不文明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357—2223836 2223833
【责任编辑: 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