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晓兵 王婷)近年来,古县认真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把“六个关口”,狠抓发展党员工作,全县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把好“结构关”。制定《古县“十二五”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同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考核,并提出了“三个以上”的工作目标,即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要保持在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保持在80%以上,发展的新党员数与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较好地优化了党员结构。二是突出发展重点,把好“渠道关”。坚持把农村干部、企业生产和教学一线职工、35岁以下人员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积极引导农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人、知识分子和非公有制管理人员和退伍军人向党组织靠拢。三是突出教育培养,把好“质量关”。改变已往“轻培养、重发展”的思路,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对培训人员的出勤、听课、讨论交流和测试等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发展的重要依据。
并建立了党代表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制度,提高教育培养的针对性,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四是全面掌握情况,把好“考察关”。采取交流谈心、外调政审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支部和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以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既考察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又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五是严格发展标准,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严把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程序,坚持做到“六个不发展”,即:不培训的不发展;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或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意见不一致或有争议的不发展。六是落实工作制度,把好“监督关”。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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