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吉县把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模式,走出了一条“一次投资、循环发展、长期收益”的光伏扶贫开发新路子,有效保障了深度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该县在建设村级光伏电站中坚持 “村委申请,合理布局、规范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按照先贫困村、后非贫困村的建设步骤,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建设100KW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用地由村集体自愿无偿提供,项目投资财政扶贫资金70万元、不足部分(不高于10万元)从项目收益中分三年解决。
截至目前,全县79个村级电站全部建成,全部并网运行,并网后每个村级光伏电站每年收益10至12万元左右,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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