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洪:《临汾综治专项工作是怎样快速提升的》

2015-05-19 09:16: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是影响平安建设的难点,具有点多面广人多、头绪复杂的特点,一直以来是各地平安建设的短板,而临汾的这项工作尤为落后,在多次综治考核中成了拉分的重要环节。
    2013年以来,我们正视不足,找准原因,破解难题,在2014年全省综治考核中,我市综合考核进入前三,其中专项工作位列第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带着问题找症结
    坚持问题导向,在调研中找症结,想办法。综治专项工作共包括32个单位的76项工作,为了方便管理,将其工作性质比较接近的合在一起,分为10个专项组。涉及到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特殊人群、校园周边、实有人口、法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化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护路护线联防等领域,这些工作占到平安建设的一半以上,各项工作的要求不一样,考核标准也不一样,但有一个总要求,那就是要平安稳定不出事。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专项工作之所以难做,关键是这些部门的领导重视不够,换句话说,就是部门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责任还没认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76项工作分属32个单位,而这32个单位各自都有具体主项业务作为主要任务,对于平安稳定这样的常规工作就放在其次,况且不少工作需要几个部门联合才能进行,因此,也有了推托的借口。另一方面,政法委综治办对这32个单位的平安稳定工作只起一个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相比上级直接领导的工作来讲,各自单位又将这项工作往后放,从每次参会人员就可以看出他们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很多单位都让科长甚至普通人员参会,而这又带来很多工作落实上的不确定因素,亲自参会听讲与只看文件精神效果不一样,有的甚至只随口问几句,连文件也不看。
    二、强化领导压担子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对症下药,坚持“谁的工作谁来干,自己责任自己担”,以抓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突破口,明确责任,压上担子,促使他们对本单位的专项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
    (一)市里领导下手。要想专项工作成员单位领导重视这项工作,首先市里主要领导重视这项工作。近年来,临汾市委、市政府把社会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各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平安临汾建设专项工作,明确单位一把手为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领导“一岗双责”,使这些部门清楚责任是什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与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考核办法、标准及奖惩细则。责任书的内容即有对每个单位的共性要求,又有根据各单位的职能特点专门提出要求,使各单位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目标要求。
    (二)政法领导上心。政法委书记作为市委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对每一项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对于落后的工作更不能推脱。以前专项组召开会议一般只是综治办主任部署工作,从去年开始,10个专项组工作会议我都亲自参加,并要求各专项组工作落后的单位,必须一把手参会;其余单位参会的分管领导,必须向单位党组把工作汇报到位,要求各单位把综治专项工作与本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次会上我都对各项工作提出细致的要求,他们想到的我提了,没想到的我仍高标准地要求。使各成员单位从心里不再有糊弄应付的思想。
    在平时工作中,我更是破例到成员单位去调研、去督促,让他们感到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才行。当然,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们也尽力协调解决,为他们创造一个舒心、顺利的工作环境。
    特别是很多人对这项工作不熟悉,有的甚至认为是务虚的工作时,我们及时帮助他们确定抓手,指导他们怎么抓,抓什么。我们按照项目化实施、分阶段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平安建设项目,对重点任务和具体项目进行了明确分工,通过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部门任务,实行了“一个创新    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倒逼工作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六个一”岗位责任制,确保了综治专项工作和社会治理项目化建设有机结合。
    (三)单位领导主抓。随着我们建立和完善综治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综治成员单位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综治工作同本部门的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的领导格局。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自觉承担起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符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的平安建设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各部门的参与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健全机制抓落实
    毕竟平安稳定工作不是专项组成员单位的主项业务,有许多单位由于以前抓得不实,一时之间不知该怎样抓才有成效。我们通过反复研究,科学规划,健全了机制,给了他们一个工作路径,使得这项工作越抓越实。
    (一)建立和完善了联系点制度。市综治委建立了联系点制度,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在所包联的单位中建立了综治示范点和联系点。建立示范点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起到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使综治成员单位学有榜样,看有示范、取有经验、干有方向。
    建立联系点主要是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联系点上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帮助联系点拟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进一步推动综治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创新。
    (二)建立健全了述职报告制度。市综治委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述职报告制度,成员单位每半年向综治委进行一次述职报告。综治委的领导对每个综治成员单位领导的工作述职报告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和点评总结。通过推行这项制度,增强了综治成员单位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三)建立完善了联络员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等各项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对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真正成为综治办与综治成员单位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
    (四)建立健全了督查机制。通过强化督查考核,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加大了日常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加大了对综治各专项(工作)组和项目化进度的季度通报、不定期的调度推进、半年和年度考核责任制的落实。
    (五)健全了舆论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对社会治理及综治专项工作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四、综治问责抓保障
    我们在鼓励、督促大部分专项组成员单位积极进取的同时,还完善了综治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影响不好的单位实施综治问责。在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时,我们通过将各成员单位所负责的工作纳入考评,要求必须达到“六有”,即有机构人员、有计划总结、有制度保障、有经费投入、有工作实效、有台账资料。市综治委把综治问责手段运用到工作考核中,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办法》,把“专项工作措施不落实,任务不完成,年度专项考核在全省排名三类”列入了综治问责内容。对在全省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对口考核中第一年评在三类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排在三类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取消精神文明单位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资格。2013年对5个单位实施了“黄牌”警告,真正发挥了考核和责任查究的激励警示作用。
    通过以上几项措施,临汾市的综治专项工作在全省快速提升,成为临汾平安建设工作大步前进的关键所在。
    (作者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洪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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