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当前,我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这既是经济发展的规律性、阶段性特征,又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作为各级督查工作人员,要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必须在思维理念、方式方法上做进一步的调整,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
新常态下督查工作必须树立主动担当的意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为7%,也就是中高速发展,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但也蕴含着经济转型、科级创新的巨大潜力,作为督查工作人员,首先要加强学习,对经济发展规律要有全新的认识和把握,对我市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要有清醒的认识,既不妄自揣测,也不盲目盲从,从而站稳脚跟,稳步前行。其次,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克服等待观望、因循守旧的思想,振作精神,理清思路,顺势而为;要瞅准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主动作为,积极担当起督促落实的职责。
新常态下督查工作必须树立法治的思维。党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论述,更是把依法治国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所以,我们的工作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执行的,绝不避讳莫深,也不唯唯诺诺,而要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大胆工作,放手前行,狠抓落实。在督查工作中,尤其对一些批件的专项办理,要更多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把握,运用好法律的渠道去解决。
新常态下督查工作必须树立开阔的思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而要破解这些问题和矛盾,督查工作必须构建更加开放合理的格局。首先要树立大督查观念,摒弃过去由督查部门一家抓落实的模式,形成由党委、政府、部门、社会联合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大督查格局。其次,要拓宽思路,在参谋决策中发挥作用。在谋划大局上要主动作为,找准参谋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一线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努力提高决策参谋的广泛性和科学性。第三,增加督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努力促使督查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对一些影响面宽、牵涉面广的典型查办事例,可在督办专刊上进行公布,或让新闻媒体进行评论报道,强化舆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效应,增强督办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新常态下督查工作必须树立服务民生的理念。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中央一再强调,要让发展的更多成果惠及民生,经济发展的实质说到底也是民生的发展,所以,无论决策督查还是专项查办,我们要把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上,围绕民生抓督查,以服务的理念抓督查,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使党的决策真正让群众受益,使督查工作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刘俊峰(作者系临汾市委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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