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韦阳就“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2019-09-04 08:55:0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市人社局近日组织启动了“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了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和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办机构清单。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韦阳,并请他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请您介绍一下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放在“六稳”首位,从国家到省、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形势的影响,确保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提高就业服务满意度,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生根,我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这次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

  问:这次行动的主要内容和措施有哪些?

  答:根据行动方案安排,这次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公布清单。要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都要按照职能,全面梳理近年来出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经办机构清单“三项清单”,并通过人社部门、当地政府官网以及相关媒体、窗口、平台等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让老百姓、各类企业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清清楚楚了解政策有哪些、条件是什么、如何去办理……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主要是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平台的政策宣传活动和专项就业服务、专场招聘会等系列综合服务活动,把就业政策和就业岗位、就业服务送到企业院校、社区农村,送进千家万户和每个劳动者手中。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简化优化补贴申领手续和程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经办能力和工作效率,推广限时结办、“秒批快付”,聚焦重点群体,提供“一对一”援助,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问:我市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清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清单共分为单位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能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创业服务5大类31项内容。其中单位吸纳就业政策9项、自主创业6项、能力提升7项、高技能人才培养3项、就业创业服务6项。清单对每项政策的执行依据、执行标准、享受对象、享受期限、申请条件都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比如: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根据吸纳就业人数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新吸纳应届毕业生或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职工个人一次性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最长享受3年。

  问:我市城乡劳动者和小微企业创办者在哪里可以查看了解扩大就业政策清单内容?

  答:我市城乡劳动者和小微企业创办者可以通过登录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官网、市人社局公众号(临汾人社、临汾市社会保障卡)和拨打电话12333等方式查看咨询扩大就业政策清单内容,同时也可到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问: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行动或措施确保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答: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开展,将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精心部署和有力推动。同时我们还将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对专项行动开展中的先进典型和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的长效机制。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在9月11日至12日分别在大宁、永和两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并在全市同步展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10月中旬举办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12月底组织参加2019年山西太原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实现就业创业。

  记者 田青松


临汾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备注:1、五类人员是指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对煤炭钢铁去产能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法〔2016〕111号)执行;

  3、对就业扶贫有关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52号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函〔2019〕14号)执行。


临汾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办机构清单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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